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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民宗局全面加强民宗(民间信仰)领域巡查工作
发布日期:2018-05-22 浏览次数: 作者: 区民宗局 来源: 统战部

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区、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三级管理网络和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两级责任制,区民宗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,以动态巡查为手段,全面开展了民宗(民间信仰)领域巡查工作。

一是建章立制明责任。制定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民宗(民间信仰)领域巡查制度的通知》等文件,明确了民宗(民间信仰)领域巡查工作的目的、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,全面建立了巡查工作责任制及报告、台账、考核、通报、督查等各项工作制度,使巡查主体“片区清、人员明”,巡查对象“底数清、状态明”,巡查环节“任务清、责任明”,形成上下联动、相互配合、协调有力的管理模式。

二是党建引领强队伍。组建了一支24人的专职巡查员队伍和96人的社区联络员队伍,其中专职巡查员大多由退休党员和森林防火员、护林员担任,社区联络员大多由各社区(村)民宗工作人员兼任,这支队伍平均年龄45周岁,其中党员91名占巡查队伍总人数的75%以上。通过岗前教育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方式,加强对巡查人员和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,提升专职巡查员和基层民宗工作联络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。

三是奖罚分明重落实。实行网格化巡查、分片包干、责任到人。根据各镇(街道)专职巡查员数量配备情况及实际工作量,将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下拨给各镇(街道)。由各镇(街道)根据考核情况,对其中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表扬奖励,对发现辖区内的宗教违法建筑等相关情况放任不管、玩忽职守的,或对民宗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的问题拖延不办、纵容包庇的,以及因此产生严重后果的,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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